关于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公告

2026-03-25 16:16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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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潮熙·昌黎府”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等2个审议事项,审议意见经主任委员签署同意。根据《潮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有关条款的要求,现将审议意见予以公布:

  一、关于《“潮熙·昌黎府”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事项的审议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城市提供新的居住方案,让城市建筑与园林景观相生共融,真正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潮州市韩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2025年9月取得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意景路与会展东路交界处南侧GYMS1-6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建设“潮熙·昌黎府”立体生态住宅小区。根据《潮州市支持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生态住宅实施方案》)“(八)已出让的存量住宅用地项目,在不改变用地规划条件及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按照立体生态住宅设置要求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经按程序报规委会审议同意并报同级政府批准认定,享受立体生态住宅相应支持政策,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需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潮熙·昌黎府”小区规划13幢25层住宅楼,按《生态住宅实施方案》要求设计如下:一是设置两个自然层高的户属空中花园,外挑尺寸3米及3.3米的空中花园,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占该套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为20.22%至29.82%之间,绿化面积占空中花园水平投影面积比例为31.02%至33.18%,覆土厚度0.5米;二是设置两个自然层高的共享绿化平台,绿化面积占其水平投影为30.6%至35.78%,覆土深度0.5米;三是屋面绿化面积占建筑屋面总面积比例为30.26%至31.32%,绿化覆土深度0.5米;四是住宅层高3.1米,单套建筑面积(含公摊)均大于120平方米;五是空中花园所对应的上一层楼外墙面设计视线挡板,宽度0.8米和1米。

  会议认为,“潮熙·昌黎府”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打破了传统居住模式,有利于推进生态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对推动房地产行业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方案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及公共配套设施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求,建筑形式、绿化及套型符合《生态住宅实施方案》要求,按程序进行公告,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报市政府批准认定为立体生态住宅。

  、关于《潮州市城镇燃气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事项的审议意见

  潮州市第一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潮州市城镇燃气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燃气规划》),参会委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该事项。

  为全面考量未来城市人口增长、产业升级、清洁能源替代对燃气供应的需求,给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高效利用及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科学的指导,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及潮州市燃气供应情况,组织编制《燃气规划》。规划的研究范围为潮州市全域,即潮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其中规划陆域面积3159.89平方公里,规划海域范围以海域勘界成果为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正文、表格、图件、数据库等。

  《燃气规划》主要内容:一是完善气源利用规划,推进现有气源合作,加快新气源建设及管线布局,确保下气点全面开放,合理确定输配系统方案;二是科学规划燃气加气站布局,综合考量潮州市发展规划与用气需求,遵循陆上、水上加气(注)站选址原则进行合理布局;三是合理控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数量,综合考量潮州市液化石油气的市场需求规模,确保满足居民、商业及工业用户日常用气需求;四是注重燃气安全管理,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智慧燃气管理信息系统。

  会议认为:《燃气规划》成果规范、内容全面,基础工作扎实,落实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并与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充分衔接,规划目标与策略设定合理,充分利用现有燃气设施,合理配置全市燃气资源,优化输配系统方案,系统解决供应安全,满足各类用户的持续、稳定、安全用气需求。《燃气规划》成果基本符合国家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公告、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等法定程序,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审议予以通过,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潮州全市域燃气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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