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2019-06-18 19:51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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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向潮州市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潮教字〔2019〕12号)及市教育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我市2018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共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度“1100221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 普通教育”相关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请各县区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8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安排明细表
潮州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