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1-23 11: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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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7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全面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构建“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项推进”的整改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推进抓落实,累计主持召开党组会、局务会10次,研究、协调、督导整改落实工作,牵头2项具体问题深入整改并按时销号。

  (二)细化分解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全面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将巡察反馈的4方面1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0个具体问题,在局党组会议上逐项研究、反复推敲,提出具体整改措施98项,明确相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及台账,形成可量化、可检视、可追责的巡察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建立月报机制,责任科室每月动态更新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落实。

  (三)深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努力形成管长远、固根本的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期间,新制订制度6份,修订完善制度12份,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场党组会坚持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会前认真准备学习材料,会上深入结合财政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认真进行会议记录。二是学用结合强化理论学习实效。严格落实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场数不少于学习场数50%的要求,在研讨交流中找准学用结合贯通点,深化调研成果运用,把资源资产盘活、专项债务项目管理与风险防范等专题调研成果切实转化为推进财政专项工作的实际成效。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订并深入实施降本增效若干措施,印发《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的通知》《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不断完善“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二是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在政府层面成立潮州市全流程专项债券管理工作专班,出台《潮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尤其是投后管理,督促收益型项目将产生的收入编入年度预算,建立健全项目收益管理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收益及资金回笼情况,切实增强专项债券的可持续性。三是及时完善机构改革后续工作。组织实施好枫溪撤区复镇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印发《潮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等问题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枫溪区域的公务费用标准和管理制度。

  3.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一是加强学习领会。局党组会坚持传达学习省、市“百千万工程”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及时明确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二是扎实推动专班工作。充分发挥资金要素保障专班功能作用,细化出台专班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召开专班会议,组织成员科室交流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实做细资金资本要素保障工作。积极发挥财政牵头作用,促进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市财政局连续两年在潮州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中获评“优秀”等次。三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专设“百千万工程”资金账户,重点任务资金尤其是典型镇村培育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印发《“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规范“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资金管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完成项目储备工作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以“项目快推进”推动“资金快拨付”。

  4.履职尽责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印发《潮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源头治理,规范新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2024年度各有关功能分类科目的执行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与年初预算偏差较大的科目及时进行预算调整,提升预算执行精准度。二是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印发《潮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促进评价结果与预算、考核相挂钩,对2个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部门,按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下年度经费预算,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三是积极履行监管职能。一方面,加强与非税收入应缴未缴执收单位的协作配合,督促执收单位对应缴未缴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加强非税收入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遵规守纪。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定期检查并通报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情况,线上线下同步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培训,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的往来款项情况,建立健全往来款项台账,加强往来款项管理,科学制定往来款项消化计划及措施,在保障“三保”支出前提下,通过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支持、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等方式,稳妥消化财政往来款项。

  5.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建立潮州市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潮州市财政局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定期通报、工作汇报、检查考核、风险防范等日常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党组会、局务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通过理论学习、专家培训、观看展览等方式,加深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提升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严格落实政治责任。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潮州市财政局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听取下属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每年组织召开全市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运用集中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节假日廉政提醒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印发《潮州市财政局加强财政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健全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三是落实“一岗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开展领导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完善谈心谈话记录和统计分析研判,强化结果运用。

  2.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修订印发《潮州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和报销凭证把关审核,规范项目经费使用,按规定标准收齐房产租金。印发《潮州市财政局机关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规范机关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完善手续。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监管,组织下属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公务卡相关的政策文件,要求下属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印发《潮州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制定议事内容清单,把下属单位需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的重大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清单,推进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化。二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在民主生活会上,局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三个必谈”,切实把谈心谈话做到位。

  2.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指导督促票据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服务中心实际情况,通过岗位竞聘和调动等方式,配备会计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副股长各1名,加快完善班子建设。二是全面考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已实现市场化,票据中心现有场地、设备、人员等条件无法适应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等实际困难,局党组充分研究并优化调整票据中心职能。三是加强群团工作。明确每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群团工作,听取机关工会、妇委会、团支部工作汇报并作出部署。认真指导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制订印发《潮州市财政局机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完善经审委员会建设。

  3.完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抓细抓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把握民主推荐工作的要求,将政治素质纳入民主测评的重要评价项目,全面把好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二是优化干部队伍配备。统筹谋划干部人才选育培养,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局机关中层干部平均年龄较2023年下降2岁。指导下属单位健全领导班子,优化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在职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和参加职称考试,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增加投资审核中心专业技术人才3名,更好适应政府工程项目审核工作需要。

  4.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规范党支部建设。组织党支部围绕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务公开等内容开展学习,提高党务工作重视程度和工作能力,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更加严肃规范。加大对党支部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鼓励党支部结对共建,丰富党员政治生活。二是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重新规划活动室布局,张贴党员权利等上墙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更新活动室布置,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强化阵地宣传作用,建强机关党建阵地。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锲而不舍推进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一并整改提升,推动全部问题整改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效进一步提升,党务公开、党员活动室建设更加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市财政局党组继续坚持标准不松、力度不减,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彻底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常态化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强化日常监督,持续跟踪问效。

  (二)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既狠抓“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把巡察整改过程中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下去,深化标本兼治,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

  (三)做好结合文章,持续推动改革发展。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财政事业发展的结合点,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成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月23日至2月22日。联系电话:0768-2396310;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州大道363号潮州市财政局人事科,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cz2396310@126.com。


  中共潮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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