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十五届潮州市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炯钿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陈铿强调,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认真抓好整改,以巡察为契机更好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陈铿指出,市委巡察组受市委委派进行巡察监督,将严格按党章和制度规定办事,按职责权限开展巡察。巡察过程将聚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了解践行“两个维护”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了解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了解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实效情况。市发展改革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严格落实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市委交付的政治任务。
陈炯钿代表市发展改革局党组表示,市发展改革局自觉把接受巡察作为锤炼党性修养、检验担当作为、提升服务质效的宝贵机会,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服务保障,严明纪律规矩,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优服务”保障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做到即知即改、标本兼治、长效提升,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谋发展的“新思路”、破难题的“硬举措”、干事业的“精气神”,激发改革之勇、释放开放之能、展现奋进之姿,为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繁荣美丽贡献更加坚强的发展改革力量。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5年11月13日起,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在枫春路1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三楼电梯口旁(东北向)设置联系信箱,设专门电话1892711533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同时开通邮政信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21011)。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