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课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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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2 23:20
来源: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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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关于要求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公需科目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潮人社函[2014]38号)悉。你局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发布2014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47号)要求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市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广东区域协调发展之路课培训。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粤办发[1998]1号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对市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战略—广东区域协调发展之路课题培训时,按每期每人82元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和考核费)。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8学时。

强制性培训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在培训收费场所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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