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114号)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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