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12-16 16:28
发布单位: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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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19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落实好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对新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于12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正式上报文及申请文件(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两份),并核实与原件相符情况。
二、已享受政策企业,请及时总结2019年度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并按照现行有关重装目录,同时提出2020年度申请免税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数量和金额,请各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企业)于2020年3月10日前汇总报送我局(财政部关税司将于每年2月底在财政部网站发布提交政策执行报告提交的具体日期及提交方式,请通知有关企业及时关注)。企业未按要求提交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国家将停止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1943号)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