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5-09-16 16:49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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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市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共计21名,包括消费者10名(含低收入居民消费者1名、居民消费者7名、非居民消费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市消委会1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另外,本次听证会设消费者替补人员3名,在原定消费者不能出席时进行递补。

  (二)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并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新闻媒体:本次听证会设媒体席,新闻媒体2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消费者(含替补人员)及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所缺名额按规定委托市消委会推荐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发展改革局按规定委托推荐产生或聘请。新闻媒体通过自愿报名、按照报名时间顺序产生。

  三、消费者、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潮州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消费者、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告其姓名、性别、职业。

  (三)属于市城区供水企业服务范围内的用户。

  (四)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工作人员、供水企业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消费者、旁听人员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2、3),咨询电话:0768-2219329。以下二种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一)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9月16日至9月25日。

  报名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枫春路1号党政机关大院市府楼5楼528室。

  (二)网络报名:请将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并附身份证(或居住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及最近一年内任意月份水费账单(或收据)扫描件,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

  报名时间:9月16日至9月25日。

  邮箱地址:cz2219329@126.com

  五、新闻媒体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请于9月16日至9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在邮件主题中填写“新闻媒体报名”。

  邮箱地址:cz2219329@126.com

  六、其他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听证会延期或无法举行,将按规定及时通知听证会参加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并发布延期或取消听证会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潮州市市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居民消费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潮州市市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非居民消费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潮州市市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潮州市市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登记表.docx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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