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潮州市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5-09-29 16:09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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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潮发改价格〔2023〕211号)规定,结合价格监测情况,自2025年10月1日起调整潮州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我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89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二、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确保市场稳定。在执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如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潮州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wps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9日                 

 

 

抄送: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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