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1-05-12 16: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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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第7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潮州维嘉货运有限公司等24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我局通过实地核查、电话联系、邮寄询问通知书等方式,仍没有发现上述企业存在经营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吊销潮州维嘉货运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的营业执照。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视为送达,被公告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的,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24户企业名册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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