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公告(第五批)
2025-12-12 17: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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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公告(第五批)
各特种设备使用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发〔2024〕20号)关于对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的要求,经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普法宣传、责令限期注销,截止目前潮安区域内仍有17台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淘汰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3.1、3.10的有关规定。经我局核查,现决定对以下特种设备(详见附件:锅炉17台)予以公告注销。
相关特种设备权利单位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联系人:刘湘萍 联系电话:0768-2362788
特此公告。
附件:拟公告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清单(第五批)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