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2025-11-28 11: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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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安委办关于推动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潮州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积极性,指导和督促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及时排查整治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5起道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4月23日,潮州市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员工陈某在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车辆粤UV***2排气管阻火器脱落。该装置用于阻隔排气管火星,防范易燃易爆物引燃风险。阻火器缺失可能导致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如仓库、化工厂区)时,尾气火星引发爆炸或火灾。经核查确认该车阻火器固定螺栓断裂,属设备老化缺陷。根据该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陈某200元奖励。

  案例二:2025年6月8日,潮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司机李某在出车前例行车辆检查时,细心发现左前轮扎入一枚钉子的隐患。该隐患若未及时察觉,可能在行驶过程中引发轮胎漏气、爆胎等风险,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司机李某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规避了潜在安全事故。根据公司《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该公司给予司机李某5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并在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官方工作群等渠道对该员工进行通报表扬。

  案例三:2025年6月12日,潮州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员工苏某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凭借高度的安全意识和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客车右前轮胎侧壁有一道长约8cm的深层划伤,伤口处帘布层已外露。该损伤在高速行驶中极易引发轮胎升温爆裂,导致方向失控。该隐患如未及时处理,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苏某发现隐患后,立即上报,有效避免了潜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运营安全。为表彰苏某恪尽职守、主动担当的精神,该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苏某通报表扬,并发放现金奖励人民币300元。

  案例四:2025年6月24日,潮州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苏某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公司内部消防灭火器压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若遇突发火情可能无法正常使用。苏某立即将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人员对办公场地所有消防灭火器进行全面排查,并更换了压力不足的灭火器。根据该公司安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奖励苏某人民币100元,以表彰苏某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

  案例五:2025年7月,潮州市湘桥区某气体充装站工作人员朱某在履行日常安全巡查职责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安全意识,发现一辆准备进入装卸作业区域的槽罐车,存在未按照规定有效固定车轮的三角木的一般安全隐患。朱某同志随即依据程序,第一时间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查,情况属实。管理人员立即责令暂停相关作业,监督整改,确保了三角木按规定放置到位,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现场对涉事槽罐车的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重申了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性。根据该公司《安全隐患报告与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对朱某同志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人民币100元的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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