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县、饶平县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港口局: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201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法函[2010]4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粤交法函[2010]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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