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2022-07-07 11: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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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枫溪区来喜汽车美容店(经营者:谢来喜):
你于2022年6月21日涉嫌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一案,本机关于2022年7月1日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潮交违通[2022]00340号)并依法向你送达,拟处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以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据为证。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