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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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92号)及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市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截至2018年6月30日前获得2018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以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www.innofund.gov.cn)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企业名单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公告为准)。重新自评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企业需在线申请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自查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9月20日。自查程序、自查材料要求等请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办理。
二、信息抽查
企业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按5%比例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被抽查企业应及时登录评价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审核。信息抽查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10月19日。企业范围、抽查程序、抽查材料要求等请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企业切实履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建立研发支出辅助账工作,完善企业评价信息。二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自查及抽查组织有序、突出重点、取得成效。三是跟踪处理自查及抽查情况,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企业。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自查及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92号)
2.潮州市需参与自查及抽查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