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
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规范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与管理,根据《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潮科规〔2023〕1号),现启动2025年度潮州市工程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潮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潮州市内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企业、科研机构仅限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市级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本次申报;
高校可在未设立工程中心的专业领域,申报1个公益类工程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专职研发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拥有本科(含)学历或中级(含)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有相对集中的工程试验用房和场地,具备开展工程化研发、设计和实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应的设备(不包括生产用的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
已有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工程化开发转化,为企业生产提供了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推动了企业的科技进步,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模式高效。
申报单位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二)分类专项条件
1. 企业类工程中心
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能够提供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
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6%或不少于100万元。
企业拥有3项以上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2. 公益类工程中心
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拥有3项以上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企业或行业的业绩,具有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近2年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系统申报: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通过“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cz)进行申报。该平台与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账号通用,已在省平台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初始密码为cz123456,如无法登录请与所属县级科技行政部门联系修改密码;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
(二)审核推荐:县级所属申报单位向县级科技行政部门申报,由县级科技行政部门核查后推荐;市直申报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由主管部门核查后推荐;凤泉湖高新区所属申报单位暂按市直申报单位方式进行申报,由凤泉湖高新区核查后推荐。推荐形式为在申报书主管部门意见栏出具意见,并报送《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推荐表》(附件2)。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系统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26日,县级科技行政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4日,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二)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1.《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2.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报告。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4.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研究经费投入情况等;如果审计报告未包含研发经费投入情况,则需另附上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专项财务报告)。5.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工法、标准等。6.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7.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8.工程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名单,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9.大型研发设备清单及相应的发票。10.真实性承诺函。
(三)材料报送及推荐要求
县级科技行政部门、凤泉湖高新区负责对所属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及现场核查,填写《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推荐表》,按要求签章后于2026年月1月4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申报书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待通过评审公示后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科技合作股:5815817
湘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股:2103691
饶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与合作股:7808255
潮州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工信科技局:2802018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科:2393586
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65
附件:1.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
2.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推荐表
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