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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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2 22:50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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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方案>的通知》(粤民函[2017]1155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的通知>》(粤民办发[2015]1号)精神和《2017年潮州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方案》的安排,我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今年的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范围为在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我市所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以“高龄对象和无身份证对象全覆盖”为核查重点。
核查主要内容:一是实时采集有关信息。主要是优抚对象的历年(当年)照片、伤残证件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照片、退伍证或复员证照片(如已采集,核实更新即可)。二是核实更新有关内容。主要是优抚对象的姓名、实际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含出生日期)、伤残人员的伤残时期,三属关系(即对象与死者的关系),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的属于时期。三是补充完善有关内容。主要是优抚对象是否享受低保、是否属孤老、孤儿,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存折(卡)信息、医疗保障信息等。
按省要求和我市核查方案安排,各县、区民政局已全面开展入户自查和抽查工作。市民政局也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到全市各地进行抽查核查。
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是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人数多、范围广,恳切希望得到广大优抚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