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6-02-28 15: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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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市民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与省民政厅的科学指导下,紧扣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立足“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度融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等民政工作全链条,持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稳步推动法治民政建设走深走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今年来,市民政局坚持党组领学,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会议、工作例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民政执法,加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法治工作的强大动力。10月31日,市民政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深学细悟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今年以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共11次。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有关文件

  市民政局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强化法治宣传,完善法治制度,提升执法水平,坚持防风险、守底线、提质量,以务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深化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加大线索摸查及移送。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线索摸查,目前已将14条线索移交各级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全力攻克火化率偏低问题,自今年4月起我市火化率100%;完成“活人墓”排查整治504处;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对我市616个殡葬服务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处违规占地建设的殡葬服务机构26个,已对5处十八大后仍存在违法占地的殡葬设施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制造销售违规殡葬用品行为,立案4宗,依法处置17间违法出售冥币的商铺。二是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2022年来中央、省、市45项涉老资金429个细化项目的使用情况,向纪检组移交问题线索4条;清查2021年来高龄津贴发放情况,排查并追回多发金额17.287万元;排查违规使用养老设施问题,对挪用3处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设施的问题发函督促整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开展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整治。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加强动态管理,全市78041名人员纳入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今年来已核实处置预警信息3265条,联合各部门建立潮州市困难群众家庭基本信息共享核查机制,共有36名不符合条件对象退保、追回多发保障金5080元,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四是开展潮州市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部门检查、审计发现、走访了解、群众举报、自查自纠等渠道发现涉及全市183个公益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的964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向公安部门推送4条涉及慈善领域的违法线索,促进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提升社会组织执法监管水平。一是严格常态监管。今年以来已对16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对5家社会服务机构、配合市场监管局对2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下达整改通知7家,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3家。依法实施年检年报社会组织338家,依托民政系统门户网站将16家未按规定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同时,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线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社会组织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线下多方式宣传《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设立专门举报信箱及电话,广泛收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1条,引导登记社会组织1家。二是开展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梳理已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名录11家,全面摸清在局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排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发现2家志愿服务组织存在法人登记证书到期、没有按规定完成2024年度工作报告等情况,已督促志愿服务组织完成整改。三是依法开展产业类协会整合。出台《潮州市产业类协会整合工作方案》,通过年度工作报告、电话了解等方式,开展全市产业类协会(包括行业协会和一般性社团)情况摸排,全面梳理掌握协会会员规模、业务范围、财务状况等,形成工作信息台账,提供产业类协会有关情况给有关部门。

  (三)积极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殡葬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每年清明节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正面积极的宣传活动,联合市文明办印发《潮州市2025年清明祭扫倡议书》,引导群众实名预约、错时错峰、分时分批祭扫,营造文明节俭、低碳环保、安全有序的祭扫氛围。印发《潮州市民政局关于积极开展2025年清明节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潮州市开展“阳关殡葬”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工作方案》,联动基层开展普法,多样化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和文明祭扫内容,提升市民对殡葬和清明祭祀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二是开展婚姻普法宣传。开展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法典宣传工作,依托各登记处常态化宣传,结合潮安区归湖镇杨梅文化周开展“青春聚力 乡村振兴”开展交友联议和现场政策宣传,有效提高群众对于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开展养老消防普法宣传。4月9日,我局联合市消防支队召开潮州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题警示会,聚焦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深入解读《消防法》等相关规定核心要义,系统讲解养老机构火灾防控重点环节与应急处置规范,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精准指导,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执行到位。四是开展困境儿童普法宣传。以春节、元宵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为契机,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通过文化赋能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有效提升留守、流动及困境儿童社会关注度,持续开展“微心愿”认领活动,共为发放价值约10万元物资。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平安办工作部署,持续深化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五是开展慈善普法宣传。8月22日,我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普法讲座,围绕“慈善募捐与捐赠的法律边界”“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风险防范”“典型司法案例复盘与普法资源”等九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对慈善法有关规定进行宣讲,推动“阳光慈善”工程建设,提升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示范引领强根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建立“党组领学、班子研学、全员普学”三级学法机制。带头领学《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慈善法》等民政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局领导集中学法研讨,开展法律条文解读与案例剖析活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工作习惯,推动法治意识融入民政工作各环节。

  (二)健全机制明责任。严格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直接办、法制机构统筹审”的责任体系,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健全述职述廉与法治履职“双报告”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法治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形成层层压实、环环相扣的工作格局。

  (三)法治赋能优业务。围绕“一老一小”关爱、困难群众救助、慈善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结合实际细化法治建设阶段性任务与长远规划,明确任务清单、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创新“法治+民政服务”模式,在社会救助审核、养老机构监管、社会组织登记等工作中嵌入法治审查环节,通过规范流程、明确标准,确保各项民政服务既合法合规又暖心便民,以法治刚性保障民生温度,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践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梳理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养老服务新业态、慈善捐赠等领域实行柔性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加强执法与服务衔接,以服务解决大部分民生诉求,以执法规范违法行为。

  (五)强化监管筑防线。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出台的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程序正当、表述精准。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规范执法文书与卷宗管理。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未诉先办”“有错必纠”工作机制,对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领域的潜在争议提前介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存在问题

  (一)法治队伍专业能力适配不足。目前我局执法队伍虽有19人,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监管等新兴领域专业执法人才短缺,部分人员对新修订的民政法律法规掌握不透彻,复杂场景执法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二)普法宣传实效与精准度不够。宣传内容多侧重政策条文宣读,未能结合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婚姻家庭等热点问题开展场景化解读,“政策找人”式普法覆盖不全面。

  五、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6年,市民政局将继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民政保障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解决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及问题困难,努力开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慈善法》等核心法规纳入干部必修课,组织执法证专项考试和“案例式”执法演练,靶向开展专题培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招录法治专业人才,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提升新兴领域执法适配性。

  (二)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婚俗改革等热点进行解读;结合“12·4宪法日”“中华慈善日”等节点,开展入户普法、业务办理现场答疑活动,推动普法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

  (三)健全制度执行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确保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覆盖事项范围;建立跨部门法治协同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升跨领域事项处置效能。

  (四)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聚焦民政业务重点领域,开展政策合规性审查,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将合法性审查嵌入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行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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