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填报和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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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19:59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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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凤泉湖高新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填报和监测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3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家庭农场认定工作。
2018年,我市已出台了《潮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目前,我市各有关县区尚未制定家庭农场认定、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请各有关县区抓紧出台,确保在2019年9月底前做到涉农县(区)全覆盖。
二、做好家庭农村基础信息录入工作。
按照省通知的要求,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网址:www.agriland.org.cn)的录入工作,对相关信息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目前,我市共有10家家庭农场(见附件)已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录入信息,请有关县(区)对录入信息的家庭农场的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并完善相关信息,对经营情况有变动、不再符合农业部门认定标准的家庭农场,要通过监测等方式建立淘汰制度,实现动态管理。该项工作请在8月底前完成。
附件:1.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填报和监测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2.潮州市家庭农场名录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