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暨法律援助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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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19:40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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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传达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解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通报上半年及布置下半年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对《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进行培训,交流讨论各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和现存问题。各县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及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和培训。

座谈会传达了今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精神,详细解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重点介绍《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过程、亮点以及我省法律援助的重点工作。同时,就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进行逐条解读。各县区司法局交流了法援工作的经验,并针对目前存在的短板和困难,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市司法局调研员陆娜佳同志就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抓住时机,把握机遇,充分利用好省法援转移支付财政资金,将《实施意见》中的各项保障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自身职责,确保《实施意见》贯彻执行过程中不出错。三是要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临街一层设立便民服务窗口的任务,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拘留所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努力推动我市法援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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