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中心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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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00:48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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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中共潮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广东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完全符合广东实际,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领全省各项工作的总纲领,而且是推进广东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使我们更加清醒认识广东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责任担当,更加明晰发展的优势和前进的方向,必将极大增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以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跃升提供思想引领和政治保障。要联系实际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做到“四个坚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警觉,牢牢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将其自觉体现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谋划、部署、检查和落实中,确保我市司法行政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认真落实“三个支撑”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全面推进监管矫治、法律服务、普法教育工作,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夯实司法所作用发挥和信息化的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走在前列”要求,坚持“问题、效益、创新”三个导向,大力发扬“绿榕精神”,树立品牌意识、赶超意识,做到骨头长肉、有力有为,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跃升,努力为我市实现“凤凰腾飞”美好愿景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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