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 “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

2019-12-20 16: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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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司通〔2019〕137号


潮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

改革,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韩江公证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公证减证便民工作,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质高效便捷公证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证减证便民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的重要意义。

  全市各公证机构、全体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是公证工作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是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减证便民”是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最具体、最直接的体现,切实增强推进公证减证便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多措并举,将“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

  (一)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进一步规范和精简证明材料清单,凡缺乏法律依据、公证机构能够自行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能交叉印证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凡能共享核查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把不该群众提供的坚决排除在清单以外,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

  (二)缩短办证周期。各公证机构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审查核实难易程度、信息化共享条件、人员配备情况、地域特点等因素,明确各公证事项最快办结时限,尽量缩短群众办证周期。各公证处要以制作小册子摆放办证大厅、粘贴上墙等多种形式,对各公证事项最快办结时限进行公示。同时,优化办证流程、升级办证手段,努力争取在最快办结时限内办结各公证事项。

  (三)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各公证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至少选择五项以上的公证事项实现让当事人办理该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候条件成熟要主动自我加压,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范围。各公证机构要将确定的“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以制作小册子摆放办证大厅、粘贴上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要优化办证流程、升级办证手段,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承诺,确实真有“一次”办不完的,“第二次”必须由公证机构上门服务。

  (四)积极探索容缺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申请,各公证机构可先行受理,当事人在领取公证书时补齐其他次要证明材料,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机构次数,提高服务效率。

  (五)推进信息共享。利用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政府”的契机,在省司法厅的主导下,打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与更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能共享核实的信息不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能共享的电子证照类信息免群众出示纸质证照。通过“减证”提高公证机构核实和办证效率。

  实行公证法律援助制度各公证机构要实行公证法律援助制度,对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可通过申请、审批程序给予酌情减免公证费。

  (七)巩固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举措,增设便民服务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公证服务。各公证机构对照以下要求,建立健全便民服务措施:设立绿色通道,对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当事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完善热线受理、转办、回访、督办工作流程,及时高效解答;实施“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为该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其办理业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办理或转交他人办理;实施“一次性告知”,对公证申请人一次性明确告知所需资料及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改进文书送达方式,根据当事人需要,经协商一致提供邮寄等方式发送公证书;设立便民指示牌、咨询台,在服务大厅配备便民设施和适老用品。

  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服务效能。加大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力度,促进公证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进一步融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公证服务效能。市司法局将按照省司法厅下达的指标,部署条件成熟的公证机构进驻“12348广东法网”、省政府“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提供更多公证事项网上受理,切实满足群众需求。进驻法网、“粤省事”的公证机构要做好线上线下衔接,及时处理群众在网站、微信小程序上提出的服务申请,与现场服务申请有效整合,不得出现线上申请无人响应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和推动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检视问题,寻找短板,及时加以整改。各公证机构要结合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研究具体推进举措,抓紧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放管服”改革成果,大力宣传公证减证便民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宣传公证减证便民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潮州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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