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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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18:46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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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将于近期颁发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8年8月30日至9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发证地点
潮州市新洋路197号华信大厦潮州市司法局七楼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1.领证人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由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领取的,请联系潮州市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768-2210845)告知工作人员预计领证时间,并在实际领证时提前一天再次电话确认。
潮州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