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研究确定了《潮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正面清单》,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按规定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现予以正式发布。
有效期:2022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7日
监督投诉电话:0768-2181071
附件:潮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正面清单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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