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10-11 17: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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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凤泉湖高新区社事局,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20年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备案程序

(一)办理备案的对象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并于报名时提交已经市卫生健康局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1、2),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请于2019年11月8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潮州市医药研究所审查备案,报备案时必须同时附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应分别汇总上报。逾期不在接受报名备案。

(三)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上报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应分别汇总),报市医药研究所确认后统一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将不能参加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

(二)2019年度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0年度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19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20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三)请市医药研究所做好考试备案各项工作,并将材料汇总后送我局审核。

联系人:许立渲、黄林仪联系电话:0768-2520468

电子邮箱:czsyyskw@126.com。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

       (中医类别)

      2、《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

       (西医类别)

3、考点确认备案的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各县、区

卫生健康局填报)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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