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潮府函〔2026〕32号
潮安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上报审批<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安府报〔2025〕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沙溪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沙溪镇建设成为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合作区核心区域、潮汕商贸文旅门户。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沙溪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2平方公里,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1平方公里;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000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49平方公里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规模。落实绿线、蓝线、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构建“两核一带,三轴四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两核”即高铁枢纽核和产业发展核;“一带”即城乡融合服务带;“三轴”即综合服务轴、生活服务轴和农业发展轴;“四片”即居住生活片、高铁新城片、工业发展片和生态保育片。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立足沙溪镇资源特色与产业基础,依托高铁新城和东山湖产业园,发挥临铁、临空的交通区位优势,推动重大平台新质生产力集聚和高端服务业集聚。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发挥沙溪镇作为高铁新城商贸服务组团带动潮安城乡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有序推进农用地整治,合理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风貌提升。鼓励多村连片打造,连点连线连片打造沙溪镇内部高品质示范带。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和手段相结合。推进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加强管控底线、农民建房、设施配套、乡村振兴、全域土整等方面内容引导,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规划许可依据。建设美丽圩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的保护要求,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大文物古迹保护与活化利用,挖掘孙默斋墓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古民居、古寺庙的保护传承,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推动文物旅游融合发展。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做好交通设施空间预留管控,推进现有国、省道“穿镇过街”路段按照城市道路标准提升改造,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筑牢生态屏障、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开展河湖湿地修复、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沙溪”。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九、沙溪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科学编制下层级详细规划。潮安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