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潮州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潮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政府开展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活动7场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常态化机制持续健全。连续3年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次专题课程,实现法治建设工作队伍培训全覆盖。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首次派员列席县(区)述法会议,全市完成述法抄报236人,实现市县镇三级学法述法全覆盖。组织市、县两级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健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的闭环机制。
(三)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力度持续加大。修订出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不断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制定印发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成法治潮州建设“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双报告”制度,报告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将推进法治潮州建设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持续精简优化考评指标。深化法治建设结对提升机制,加强与中山市等地市交流互鉴,合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巩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成果,优化调整招商引资、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放权赋能工作,调整市级行政职权14项。高质量完成全市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有基本履职事项117项、配合履职事项78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224项。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全市三级政务服务“一站式”体系建设,公布“自助办”、“智慧办”、“帮代办”等10张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升级。深化拓展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实现“跨省通办”506项、“省内通办”676项、“汕潮揭通办”689项、“全市通办”786项。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潮州市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及任务清单,建立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健全精准惠企政策链。创新建立工业用地“敞开申报”、“线上+线下”双轨服务体系,实施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筹建工作机制,推动全市项目建设高效投产见效。证照联办创新做法等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案例入选《广东政务服务百优案例》。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联系机制,全市共审查新增文件131份;会同审查重大政策措施文件43份。
(四)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开展涉外涉侨法律服务“1+5+N”专项行动,广州仲裁委员会潮州分会正式揭牌运作并联合举办“多元解纷法律服务护航潮商侨企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开展全市涉外涉侨法律服务需求摸底调研,出台涉企公证事项清单共8项。举办涉外涉侨法律服务沙龙活动和法治赋能第三届潮安智能卫浴博览会活动,助力涉外涉侨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出台全省首部茶产业地方性法规《潮州市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高质量提出《潮州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潮州市桑浦山区域保护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案,区域协同立法取得新成效。加快推动制定《潮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在湘桥区社光村打造全市首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长廊,举办“大众说法”立法茶话会30场次,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推行规范性文件部门制定计划立项工作机制,相关做法被省司法厅作为制度创新典型案例予以推广。强化合法性审核,共对市政府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51件次。创新建立人大政府备案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转型。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603件次。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并公布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加大政府事务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完成市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共办理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省和部门征求意见等217件,提出意见建议449条。
四、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完成《潮州市镇街承接县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梳理报批工作,涉及事项81项。持续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专项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负。全省首批建成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司法所协助执法监督模式逐步深化。
(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高位统筹召开全市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印发实施《潮州市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培训,累计培训超6000人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发布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减免责”清单,全市运用“减免责”制度办理执法案件43210宗,减免罚金额超3600万元,惠及企业近700家。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出“企业宁静日”制度,出台涉企“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执法领域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以科技赋能提升执法精准度。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4.12%,涉企行政执法类行政复议申请量大幅下降46.15%,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聚焦能力提升,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定《潮州市2025年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要点》,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地震、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升自然灾害处置保障能力。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筑牢安全防线。组织开展三防、地震等各类应急演练14219场次,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力量培训班,不断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效能。
(三)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印发《潮州市“镇自为战”“村自为战”三防工作机制建设方案》,提升镇、村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应急救援队伍779支,应急救援人员10223名。
六、突出源头化解,积极推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供案件咨询意见并研究行政复议共性问题。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卷质量评查,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61件,复议后应诉案件39件。
(二)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深化应用“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实施意见,协同构建“1+3+5”推广体系,有关做法获《半月谈》、《法治日报》等央媒专题报道,成为推向全国的治理品牌。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运用“茶文化六步调解法”成功调解案件7582件,成功率超98%。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应诉“双报告”制度,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实现 “应出尽出”。深化府院联动,召开府院联动座谈会,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组织开展“食药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件。
七、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一)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0件、政协提案106件。全市共制发司法建议54份、办理检察建议138份,答复期内反馈率100%,采纳率达98%以上。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调查)项目54个,提出审计建议185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0项。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323条,出版《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5期,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全面加强常态化监管,切实保障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实现职工医疗保险、水、电、气、不动产、合同履约、信用承诺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全覆盖。深入实施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有效降低企业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入选全省试点。加强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分析研究,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月度排名显著提升,城市信用总体水平持续向好。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进一步深化,结合实际、联系工作、见人见事的深度学习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需进一步强化,法治供给对接中心工作的精准性仍需提高,法治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等力度还需加大。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仍需深化运用,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统筹用活线上线下学习宣传阵地,增强学习实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二)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强化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质效,推动压紧压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精准制度供给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全面推行“企业宁静日”、涉企“综合查一次”、“亮码入企”制度,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涉外法治机制,优化涉侨涉外法律服务,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提升涉外司法效能。
(四)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科学编制“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持续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推广运用“茶文化六步调解法”,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
专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