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枫溪区枫溪二经济联合社旧村庄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2021-09-03 19:4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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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枫溪区枫溪二经济联合社旧村庄
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潮府告〔202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潮州市枫溪区枫溪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4107公顷(折合156.160亩)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粤府土审(20)〔2021〕19号。
二、批准时间:2021年8月9日。
三、征地用途:住宅用地,按规划条件建设。
四、征地位置、面积及地类:位于枫溪区绿榕西路枫溪段东侧、瓷兴路南侧,面积为10.4107公顷(折合156.160亩),原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
五、原土地所有权人:潮州市枫溪区枫溪二经济联合社。
六、征地补偿安置途径:由潮州市枫溪区枫溪二经济联合社与广东美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改造,采取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七、拆迁补偿登记期限: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等文件到枫溪区长德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登记,相关部门将按规定办理。
八、行政复议申请: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被征地权利人对粤府土审(20)〔2021〕19号征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