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年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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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2 18:52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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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年报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1]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监理企业须于2011年3月2日前完成年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并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纸质报表应于2011年3月4日前上报到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县区属企业应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后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上报)。
二、各县(区)住建局要明确监理统计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负责本地区监理企业报表催报,以及本辖区内监理企业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工作,并于2011年2月16日前将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办理人名单上报我局。
三、联系人:李旭伟;电话:2393315
附:《关于报送2010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年报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1]33号)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