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6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准备材料,迎接检查。
附:《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的通知》(粤建科函[2011]645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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