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意见的公示
2021-11-26 11: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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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我局对潮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未存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八条所列行为,拟准予资质证书延期3年,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未收到投诉的,我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单位反映情况需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402市住建局质安科 邮政编码:521000 投诉电话:2393323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