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潮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市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结果的公告
2024-03-22 15: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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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0日,我局在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再次征求<潮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市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其中关于“自由载定权并未设置市,县,镇主管部门或者负责责任的部门,这个定位不清楚”“没有说明综合治理中村委村长村干部人员是否有权进行管理”的建议意见,在《潮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市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已明确了实施主体。另外,关于“并未设定滥用职权行政违法相关规定”的建议意见,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已有所明确。
特此公告。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