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发展案例(17)| 信用赋能交易 改革激发活力——“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新举措持续显效并获全国认可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长期以来是影响交易效率、加重企业资金负担的突出问题。传统的现金缴纳或电子保函模式,不仅占用企业大量流动资金,还可能因流程繁琐降低企业参与积极性,制约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活力释放。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这一痛点,坚持守正创新,将公共资源交易与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在全省率先推行“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便民利企新举措,通过信用手段破解交易壁垒,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软实力”。
一、主要实施内容
(一)推进信用评价应用。依据《潮州市“信用+保函”工作行动方案》,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在已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守信激励叠加评价机制。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推行信用承诺函,同时利用“信用潮州”“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络媒介,多渠道加强信用承诺函的宣传,扩大这一创新举措的知悉度,积极引导投标人使用,逐步加强信用评价分级应用的适用性。
(二)畅通信息联通渠道。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开通“信用中国”“全国联合奖惩”“广东省信用信息”等查询接口,做好接口对接工作;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信用查控与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与“信用中国”“全国联合奖惩”“信用广东”等系统平台对接联通,系统可自动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实时查询。
(三)明确适用范围与条件。信用承诺函面向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推行,以此替代投标保证金。积极鼓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凡经信用信息核查校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信用承诺”中没有“部分履行”或者“全部未履行”的有关记录,即可在交易系统中在线签署“投标信用承诺函”,替代开具电子保函或转账缴纳保证金参与投标。
二、实施成效与意义
(一)大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一张小小的信用承诺函,撬动了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大杠杆,有效为企业纾困解难。2024年,全市共有224个工程建设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累计为各参与投标企业完成“投标信用承诺函”在线签署570份,减免投标保证金10340.3万元。其中,“百千万工程”进场交易项目115个,共为381家“百千万工程”项目投标企业节约资金占用约7943万元,切实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二)创新经验获广泛认可与推广。该举措的示范价值持续凸显,2023年4月,“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项目入选省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计划项目,并入编省政务和数据局典型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2024年7月荣获省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优秀项目;2024年9月在省发改委“粤信用粤精彩”专题培训视频会议上作为典型案例向全省推介;2024年12月,该案例更是入选“2024 年度全国公共采购优秀案例”,充分体现了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