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严格保护岸段标识管理工作,进一步严格管控、科学利用海岸线资源
海岸线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资源价值,是发展海洋经济的前沿阵地。2017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出台了《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以海岸线分类分段功能管控为抓手,协调海域陆域功能对接,提高海岸带空间治理能力。该规划结合海岸线自然属性、开发利用现状及需求,将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三种类型,对海岸线及其两侧保护与利用实施网格化管理。其中严格保护岸线针对自然形态保持完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自然岸线以及军事设施利用的海岸线进行划定,主要包括优质沙滩、典型地质地貌景观、重要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所在岸段。201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严格保护岸段名录》,我市列入名录的分别为:大埕湾、黄冈河口、碧洲、大沃河口、笠港严格保护岸段共五段。
我市已划定严格保护岸线23.5千米,占大陆海岸线总长的31.3%,共5段。此前,我市已在五段严格保护岸段起点、终点各设立一块标识,共十块标识,载体为石碑,包括主版面和辅助版面两部分。主版面包括:严格保护岸段名称、设立单位(省人民政府)和设立时间;辅助版面包括:该段岸段所在区域、坐标位置、保护主要规定。
设立严格保护岸段标识,旨在让公众直观清晰明确严格保护岸段起始位置及范围,了解严格保护岸段的保护措施,进一步严格管控、保护海岸线资源,优化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空间格局,发挥海岸带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严格保护岸线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要求管理,要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长度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严格保护岸段的保护范围内构建永久性建筑物、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在此,自然资源部门呼吁沿海群众和涉海主体,要严格遵守严格保护岸段规定,禁止在严格保护岸段开展任何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同时,保护严格保护岸段标识,发现标识损坏时,要及时报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故意破坏标识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