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整治宣传
一、对不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二、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2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第3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三、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法用地的处罚方式主要有哪些?
违法用地的处罚方式包括:1、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2、责令缴纳复垦费;3、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4、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与设施,恢复土地原状;5、没收违法所得;6、罚款;7、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一是在宅基地上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
二是在自留地、宅园地上违法建设的;
三是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违法建设的;
四是不法开发商联户进行开发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