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6894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高厝塘经济联合社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高厝塘龙舌山 | 445102009206JB70001W00000000 | 4638.27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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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