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翠芳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8-05 15:58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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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苏锡林生前与配偶苏翠芳共同共有,以苏锡林名义购买,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华府路572号潮州恒大山水城三十幢1902号房,建筑面积181.39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号为:2018082950478098的不动产。该宗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苏翠芳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苏锡林遗产。
现继承人苏翠芳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苏锡林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52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