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林铿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8-08 11:39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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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继承人邱树锋生前与配偶周清霞共同共有,以邱树锋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潮枫路名邦花苑A区四幢301,401号,建筑面积389.34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816199号,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梯间、302号房;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邱林铿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邱树锋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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