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义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8-12 15:16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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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陈得明与配偶陈美兰生前共同共有,以陈得明名义登记,位于潮州市南春路38号一梯502房, 建筑面积70.3平方米,权属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2368695号,四至:东至空间;南至503房;西至梯间、501房、空间;北至梯间、501房、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陈义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