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惜娇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8-14 11:48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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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许瑞宏生前与配偶郭惜娇共同共有,以许瑞宏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潮枫路电信路粤海骏景园A2幢101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潮房字第2012021127号,建筑面积126.48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空间、梯间;北至梯间、102号房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郭惜娇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许瑞宏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