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杨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潮州市潮州大道怡景居三幢901房,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603705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杨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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